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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买了房子,但交房时卖家未交清水电费,我该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卖家未按照约定交清水电费,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交纳的水电费用,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物权的取得、变更或者消灭,应当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买受人因卖方违约未按照合同时限交付房屋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价款,以及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卖家未交清水电费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交纳的水电费用。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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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