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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释义
    一、对于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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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