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付定金的工程可以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定金和预付款虽然都是由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支付的金钱,都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给付数额,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但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接受预付款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定金虽然也具有这一作用,但主要的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2)设立定金是基于当事人的合同设立定金的合同。它从属于主合同,给付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并不构成一个从合同。 (3)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4)定金的效力在于: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则无此效力,交付预付款的一方,并不因其不履行债务而丧失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也不因其不履行债务而双倍返还预付款。定金具有惩罚性,预付款则没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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