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 |
释义 |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需要具备的要件有: 1、行为人之间是家庭成员关系或共同生活关系; 2、行为人有违法行为,并且有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设施家庭暴力的故意。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生子不一定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中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 三、民法典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2、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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