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公租房申请前提 |
释义 | 申请条件3口及以上家庭人均资产不超20万《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列出了三种可申请资格的情况,具备这三种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解释符合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关于家庭资产规定标准,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一口人家庭单人资产不超过24万元,2口人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22万,3口及3口人以上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20万。家庭资产包括房产、存款、名下企业等多项内容。市住房保障中心称,目前本市民政部门正在对有关家庭资产审核内容、审核方式的规定进行制定中。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关于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中心人士称,对其是否在大连并没有限制,对于其收入水平也并没有限制。但是新就业职工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期不应超过5年,期满后不再续租。具有市内四区城镇5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5周岁。关于无房家庭,对其收入水平并没有限制。对于其“无房”的认定指:申请之日前5年名下无房,无买卖房屋、无房屋动迁记录。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人士称,本办法提到的申请家庭,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得重复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符合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二)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以下简称新就业职工); (三)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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