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能公证收养吗 |
释义 | 可以公证。无论是办理事实收养公证还是收养协议公证,都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收养的书面申请,并按照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及公证处的规定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收养的有关情况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询问,符合收养条件的,在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费用后,公证处就会出具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证处不得出证,并向当事人说明拒绝出证的理由。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