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职业病的特点 |
释义 |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一、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有哪些?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是: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有哪些要求 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的要求如下: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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