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技能补贴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参加《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照培训成本的100%给予补贴;2.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3.《2019年重庆市职业培训特色职业目录》中特色职业(工种)按13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900元;4.《目录》外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类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执行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补贴;5.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未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考核的职业(工种),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中级工标准给予补贴;6.培训后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初级工标准给予补贴;7.取得《目录》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800元/人。 法律依据: 《重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第一条 补贴标准向相应的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倾斜。根据我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到重庆就业网申报或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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