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14种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一)虚假出资。
    (二)出资不到位。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八)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九)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十)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十一)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十二)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十三)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十四)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2: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