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生育妇女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医学证明、宝宝出生证明、活期储蓄卡等材料办理申领手续。特殊情况下,还需提供生育批准书、失业手册或农保相关表格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 法律分析 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 上海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中需要携带的材料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特殊情形: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如果您委托他人帮您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语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简单明了。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明、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和宝宝出生证明,以及活期储蓄卡。特殊情形下,还需提供生育批准书、失业手册或农保申领表等。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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