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节炎被视为预先存在的疾病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节炎被视为预先存在的疾病的情况下,对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于预先存在的疾病,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进行排除或者限制责任的约定。因此,具体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看保险合同中的约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人寿保险合同中对于死亡或者身体伤害的保险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与保险人约定在投保时进行体检,或者可以约定在投保时告知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身体状况,也可以约定在保险人要求体检或者告知的情况下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中的法定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对于关节炎被视为预先存在的疾病的情况,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排除或限制责任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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