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 备案证明,应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 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 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 房屋产权登记 中心进行办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 ,并向 房产管理部门 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