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女性可在下列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2、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付款人确实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负担得起; 3、付款人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付款的; 4、直接抚养子女人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