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一般由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认定。如果有争议,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诉。如果申诉仍然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并非每个工伤认定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认定工伤时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查后,仍有争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条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行政机关作出、修改、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确认其行为违法的诉讼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工伤认定可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但不是必然的。如果通过行政申诉或仲裁等非诉讼途径已经解决了争议,就不需要再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