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健在,想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老人还在世,要办理的不是遗产继承公证,而是做公证遗嘱。 做公证遗嘱,由老人自己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房产证去公证处就可以了,不用子女一起去。 一、房屋所有人去世产权如何变更? 房屋所有人去世后,产权变更的时候,有老人遗嘱的,直接拿遗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改名手续。没有遗嘱但所有合法继承人(老人所有孩子,死亡的那就死亡者的后代,绝后的提供相关证明)都同意转名的,那就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必须所有人到齐签字。然后拿公证书代替遗嘱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转名手续。要是有老人合法继承人有异议,那就得法院判决,然后根据法院判决书去办理转名手续。 二、老人房产证上能加孙子的名字吗 老人房产证上能加孙子的名字。需要看孩子是否成年,未成年,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孩子合法监护人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和两位老人一起办理。就是简单的房产证加名,根据实际份额缴费,实际就是等同于二手房交易,老人把自己名下房子产权一部分赠予或是买卖过户给孙子。使得孙子成为房产共有人,就可以办理孙子姓名加在老人房产证上。 三、遗嘱需要到哪里做公证 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主要程序为: 1、本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亲属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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