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直接规定征收温室大棚应当如何补偿。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征收温室大棚就是征收农用地。《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温室大棚的补偿费用也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从补偿的类别来看,征收温室大棚与征收普通耕地并没有什么不同。其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数额的多少。温室大棚用地投入的成本高,产值也高,其补偿标准理应高于征收普通耕地的补偿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制订、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的 征地补偿标准 配套实施。综上,征收温室大棚的 征地补偿费 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也应依据地方部门依据当地实际依法制定的具体标准确定。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