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行政处罚的委托与授权都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转让关系,只是授权比委托转让的行政处罚权更多,更彻底。 2,二者的行使主体都可以是行政机关,只是前者的执行主体比后者的执行主体的权力更大。 3,被授权与被委托关系都必须在法定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内进行行政处罚活动。 4,行政处罚的委托与授权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权益,节约行政执法资源,起到惩戒与教育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