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否可以起诉 |
释义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 2、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一、提起诉讼流程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起诉的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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