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病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当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不得在该期限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一、工伤医疗期怎么确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 (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关于职工患病的工资相关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间职工已无法履行劳动义务,不能正常提供劳动,所以企业支付给这部分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但为了照顾这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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