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后两份合同如果都为有效合同,一般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后合同可认为是对原合同的变更,对有变更的部分应该按照后面签订的合同执行;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未变更的部分依然按照原合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