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费的支付的法律标准有: (一)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二)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三)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四)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