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一、走私罪与逃汇罪的区别有哪些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 逃汇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逃汇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逃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谓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逃汇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逃汇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逃汇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罪名形式不同 逃汇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二、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有哪些 认定走私假币罪: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也破坏了国家的外贸管理;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货币进出境(边境); 三、主要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犯罪必须是故意的,并是直接的,即行为人知道是伪造货币,但仍决定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或邮寄到国外(边境)边境,过失不能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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