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单位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要两个用人单位同意,并且不得影响在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 而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只能由一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可以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要两个用人单位同意,并且不得影响在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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