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 1.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违章不及时处理的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