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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劣药罪具体量刑标准?
释义
    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造成他人轻伤、重伤、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如果生产、销售的劣药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应当从重处罚。
    一、一般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几年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生产劣药罪和假药罪有区别吗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三、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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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8: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