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非法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原有出资份额和股东身份。若股东向公司借款没有正常业务往来,不支付代价长期占用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就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或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后非法将其所缴出资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资份额及股东身份的行为。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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