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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欠钱能执行子公司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能要求子公司偿还,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独立的法人主体,由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
    总公司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总公司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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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