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若就农村房产的继承事项请求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应当按照房产标的额的比例进行收费。根据我国《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处对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等法律行为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的,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