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三)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四)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