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如何补交? |
释义 | 交社保中途死了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交满15年之后,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农村社保补交后漏交,补交后怎么办? 农村的社保可以补交。如果当事人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自行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交;如果单位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由单位依法为当事人补交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女性50周岁社保交满15年,请问能在厦门办理退休吗? 办理退休需要下列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则登记为退休,之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获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社保交满十五年后退休每月能领多少 交满十五年社会保险能领取多少退休金主要与职工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有关。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是: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2乘以缴费年乘以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我现在交的是不到1200元的社保,交满15年后,估计退休后一个月能领多少领多少? 社保要累计交满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社保未交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享受养老保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想补交4年的社保,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需要补缴的费用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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