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空白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吗 |
释义 | 不属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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