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事故标准划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 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 、 车辆伤害事故 、 机械伤害 事故、 起重伤害 事故、 触电 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 淹溺 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 冒顶片帮 事故、 透水 事故、放炮事故、 火药 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 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 窒息 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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