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和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和设施;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金额和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装修协议; 8、转租协议; 9、终止合同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