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应该如何挂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补证即可。身份证补办流程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交工本费20元,换领补领交工本费40元;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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