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边防证西藏处理申请样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边境通行证》应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申请办理,请带好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同行有无身份证的儿童,需另带儿童的户口簿;通常,交付二元后填写一张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在前往边境地区名一栏填上你欲前往的地区 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应当持以下有效证件通行,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一)户籍在本边境管理区内的我国公民,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户籍不在本边境管理区内的我国公民,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其中已办理所在边境管理区《居住证》的,可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三)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境的人员,须持出入境有效证件; (四)海外华侨、境外藏胞、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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