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
释义 | 发布部门:铁道部发布文号:铁劳[1997]124号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工伤范围及其认定第三章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五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六章 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八章 企业和职工责任第九章 争议处理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有利安全生产,根据《》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铁路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实行铁路系统管理,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管理服务。第四条企业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五条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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