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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法定条件有哪些呢
释义
    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经达成共识;婚姻是在中国登记的。此外还有些必备条件:当事人为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般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尚有和解可能,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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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