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