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面对不公平协议,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的,应该即时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显示公平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