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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求债务纠纷的相关证据
释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一、欠钱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债务人跑路了怎么追债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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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