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 |
释义 | 非本地户口在南京市购买房屋需提供: 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5、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果需要迁入户口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 2、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以上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开据相关证明,即可在南京购房。 另外:根据南京限购细则,凡是家庭已有2套以上住房的,就不允许再购买新的住房。 这个不允许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商不准卖给你;二是就算卖了,房管部门也不会给你办产权证。买房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先来此填写、递交申请表,经系统认定具备购房资格后,会给买房者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住宅的买房合同,再由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买二手房的,须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之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但是,目前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未与房产交易系统联网,如果是户口不在南京的买房人,还得先去税务和人保部门另外开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四、购房入户条件: (一)购房价值条件。 1.钱江新城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杭州经济开发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3.滨江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二)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 (三)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审核办法见附件2)。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附件2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五)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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