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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释义
    律师解答:
    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男方: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从而将孩子判给男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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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