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两个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再审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其特点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即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提起再审程序,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 一、刑事案件一审判刑过重该怎么解决 刑事案件一审判刑过重可以申请再审。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刑事二审程序、死刑审查程序和刑事再审程序都具有纠错的功能。刑事再审程序是刑事审判纠错机制的核心部分和关键,其主要功能是发现和纠正错误有效判决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二、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理第一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二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 对再审程序,不论适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应当一律开庭审理,不得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