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没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再拿着有关证明,去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以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失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行为人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行为人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