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人是否可以起诉次债务人要求违约金? |
释义 | 代位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违约金。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我想问一下合同的债权和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合同的债权和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有效条件: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如果签订合同单方面违约,我想问一下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单方违约,一般支付违约金可以是两倍,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想问一下合同是否可以签订,是否可以生效 一、合同在什么条件下才能生效1、合同在下列条件下才能生效:(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一般的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二、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我想问一下合同是否可以签订,是否有效 合同要按照下列方式签才有效: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内容须具有对价或约因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我想问一下被告违约是否必须终止合同 《民法典》并未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其赋予的是违约方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终止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为违约方申请终止合同设定了条件和程序:在条件上,应符合“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三种情形之一,并且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程序上则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断是否终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该内容由 杨再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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