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能对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吗? |
释义 | 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一、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 出租人要解除合同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哪个情况下可以取消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下列义务: 1、承租人出租房屋时,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改善或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租赁物可以转租给第三人; 4、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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