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是否算赠与行为 |
释义 | 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若母亲明确无偿将存款赠予子女,则属赠与行为。若母亲未明确无偿赠予子女该存款,则不算赠与。赠与即一方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 法律分析 如果母亲以子女的名义存款,并且明确表示要无偿地将该存款给予子女,那麽这就算作赠与行为。如果母亲没有明确表示要无偿地将该存款给予子女,则不算作赠与行为。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该内容由 崔德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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