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当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时,违约方有责任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所致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被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包括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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