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上述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政府证明; 7、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继承的,应当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开继承人证明,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新中国成立前死亡的或虽然是新中国成立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7、继承人不能亲自来公证处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8、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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