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户与业主权利并非完全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户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 2、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 3、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4、从法律上讲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承租人的权利有: (1)取得承租房屋的权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占有,使用承租房屋的权利。 (2)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3)出租人对自然损坏的房屋不依合同履行修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修复,费用在租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可行使索赔的权利。 (4)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5)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转让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6)租赁期满,出租人拟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租户有权利享受物业吗? 租户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因此物业方面的基本权利同样享有,但有些权利比如说凭产权证落户,是不享有的。 业主即出租人享有的是所有权,租户即承租人享有的是使用权;出租人对房屋负有修缮义务,使其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房屋,不恶意损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出租人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未经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等。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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